《新京报》日前披露了重庆市警方破获一起女大学生从事服务的消息。据警方掌握的情况,重庆目前约有近百家此类公司,招募为数不详的女大学生从事服务。涉案的女大学生多供职于各类伴游、商务咨询公司、商务俱乐部,实质从事着三陪、活动。该案牵涉当地数所院校,一些从事服务的女大学生月收入超过2万元。
任何一位以肉体换金钱的女性都值得同情和批判,女大学生并不比其他从事服务的女性高人一等。但女大学生作为女性中有文化的群体,竟然也有人干起了服务。这确实令人痛心疾首。不过,我以为在为女大学生从事服务惋惜之余,有个问题理当追问:究竟是什么人一掷千金,使那些本该沉浸于书香的女大学生挡不住钞票的,心甘情愿投身于灯红酒绿的场所?
从报道看,女大学生混迹于场所,其价格确实比其他女性高出许多,或许这正是月收入达2万元的玄机。但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是,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。女大学生在场所吃香且价格畸高,是一种让人感到苦涩不堪的“知识经济”。但如果从买方角度看,那些乐于在女大学生面前大把大把甩钞票的人,他们所购买的,除去女大学生与其他女性无甚差别的生理方面服务外,还有女大学生相对比较高雅的谈吐和修养。
尽管消费是人性丑恶面的集中暴露,其社会属性依然无可否认。因此,我以为那些以消费女大学生服务为荣的人,是拿金钱在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类似于大款们的“炫耀性消费”。这种虚荣心的得逞,实际上是对文化的亵渎。当他们随意调戏金钱买来的“有文化的姑娘”时,不仅这些女大学生在遭受蹂躏,整个社会的良知、教养和善良都在受辱,在。
可以想象,重庆市某些女大学生从事的报道见诸媒体后,当地院校的女生将会何等蒙羞。当然,我相信她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洁身自好者,但她们依然要为自己一些姐妹的出格行为背负道德上的沉重负担,甚至被人们投以嘲讽的目光。这再一次证明,一旦交易行为被暴露在阳光下,受到精神、遭受再次打击的仍然是那些卖笑卖身的人。这一点对女大学生毫不例外,甚至过犹不及。但与此相对照的是,拿着不义之财慷慨购买女大学生服务的人,他们将以钱货两清的轻松感,再一次潇洒地融入灯火阑珊处。
“买淫者”才是真正应该被谴责和处理的对象。但是,不公平的习俗再一次宽容也放纵了那些购买女大学生服务的消费者。
那么,“买淫者”是谁呢?报道中一位伴游公司经理不经意的一句话,就使我产生了触电一般的感觉。他说:“我们的客人都是老板或政府官员。”